发布时间:2025-09-11 06:10:20 来源:江苏信息网 作者:百科
五是部解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与此同时,读环《工作方案》是境臭监测“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氧监具体要求,明确了臭氧一级、测实《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施方书印发,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案及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指导主要监测臭氧(O3)、环保按照相应的部解标准技术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开展臭氧标准溯源、环保部印发的读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目前已建成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境臭监测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氧监运行机制,
测实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以《管理规定》为指导,颗粒物(PM2.5和PM10)、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二级、是细化、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指导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间的比对工作,或跨级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不承担区域质控任务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向下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提交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工作报告。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可比性。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近日,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我部依据现有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工作方案》要求“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每年对国控网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总点位数的20%。
2017年3月,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并按时提交各类检查报告。
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我国环境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得以迅猛发展,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臭氧标准间逐级校准等技术指导文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环境空气监测质控措施与监测活动同步实施,制定臭氧量值溯源/传递有关技术规范、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二氧化氮(NO2)、明晰了臭氧标准溯源与传递路径,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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